工會應在教代會召開或閉會期間,組織代表圍繞學院中心工作🎲、教職工切身利益事項等方面開展提案活動🧓🏿,提出意見、建議,並由提案工作組負責提案的審查、立案、督查和反饋公布。
一、 征集整理
1. 提案組在教代會召開前二十天通知代表準備提案🪫,前十天收集提案。
2. 提案應當至少由一名教職工代表提出,兩名以上教職工代表附議或者由10名以上教職工代表聯名提出🧑🦰,經教代會提案工作小組審查立案。
3. 收到代表提案後🐬,提案組進行登記🧑🏻🦽➡️、審查,對立案的提案進行分類🙇♀️,對不符合立案要求的,可作為意見和建議轉交有關部門,直接答復提案人。
4. 一事一案。
二、處理答復
對立案的提案🤌🏽,應填寫提案表一式兩份,一份送學院主要領導簽發有關部門承辦,另一份留工會備查。
三、檢查落實
1.工會應掌握提案落實進度,督促提案落實😼,在立案六個月內將承辦部門的答復意見同提案人見面🖋🉐。
2.若提案人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經審查同意🕚,工會可與有關部門進一步磋商🕺🏿。
四、反饋報告
學院行政主要領導應在下一次教代會上報告提案辦理落實情況。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