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對入住學生品行的考核實行操行分評定製度,每位住宿學生每學年有200分基本分,根據住宿學生本學年居住期間表現情況酌情加減分3️⃣🎰。(學年間基本分不累計)若減分至0分👌🏼,取消當事人在讀期間住宿資格。操行分作為評定獎學金和各類優秀稱號的重要指標🧘🏻♂️。
第二章 減分篇
第二條 入住學生必須填寫住宿申請表,得到批準後按指定的寢室👋🏽、床位入住🩺,並服從宿管辦的調配😒,不得擅自變更房間或床位,違者扣20分🥦,並責令復原。如有特殊原因需變更房間或床位,須經學生處審核批準後,由宿管辦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條 每位入住學生配備房門鑰匙一把,辦理入住手續時繳付押金後領取。鑰匙必須妥善保管使用,不得自行調換門鎖和私配鑰匙,違者扣10分。值班室備用鑰匙僅供應急開門使用。若學生借用,須憑有效證件由管理員陪同開門🈶。住宿證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冒用他人住宿證,一經發現操行分扣20分。住宿證遺失應及時到宿管辦補辦。
第四條 學生寢室周日~周四晚上22:30統一熄燈,周五、周六晚上23:30熄燈。熄燈後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10分。
第五條 住宿學生必須在熄燈前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向宿管辦提出申請,無故及未申請而晚歸者🧎♀️,必須在門衛登記後方可入內,並且扣20-50分♋️🆗。
第六條 騎車學生出入宿舍區大門須下車推行,摩托車👩🏻🦼➡️、助動車宿舍區內須推行。自行車必須按照指定位置擺放整齊☂️,不得將自行車停在樓內及公寓門口,違者扣10分🤦🏿。
第七條 學生不得翻越圍墻進入宿舍區或宿舍,一經發現移送有關部門處理🙆🏼♂️,並扣50分。
第八條 入住學生須愛護家具🛒👩🏼、門窗、插座、線路接口👨🏻🦰、水管💁♂️、龍頭等公共設施👳🏿♂️🧜🏿♂️。不得隨意搬動家具和設備🦑,也不得增加規定以外的家具和設備。各種設備及物品要妥善保管和使用,發生自然損壞,要及時報修;如屬人為損壞,須按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並扣20-50分🤜🏼。
第九條 在布置寢室時不得使用鐵釘🫴🏿、油漆🛀🏻、刀具8️⃣、塗改液等🛴,保持門窗🏌🏽♀️、家具、墻壁整潔,違者扣20分並按價賠償。
第十條 每個寢室須排出值日表,值日生負責當天寢室內的衛生清掃工作。如衛生檢查得分低於13分🚆,當天值日生扣操行分10分。衛生檢查標準見《宿舍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第十一條 自覺養成起床後疊被(可平鋪床上)的習慣,衣物不能亂堆亂放,保持床位、桌面🏇、椅背整潔,違者一次扣5分𓀓。
第十二條 自覺保持宿舍內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禁止隨地吐痰,禁止亂扔🪆🧛🏿、亂倒廢棄物👨🦳,禁止在公寓內吸煙;不得將盒飯及酒類帶進宿舍;水槽內不得亂扔垃圾雜物、剩飯剩菜,造成臟亂差或下水道堵塞🪝,違者扣20分。
第十三條 不得向窗外及走廊亂拋果皮、紙屑、煙頭、汙水雜物等,違者扣20-50分♟,造成人身傷害等嚴重後果者勒令退宿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處理🍜,一切責任由違紀學生承擔👩🏽🚒。
第十四條 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在樓內打球👨🏽🦱🤸🏼♀️、溜冰👩🏽、喧嘩、高聲播放音響(宿管辦統一播音除外)或進行其它影響他人生活和學習的活動,違者扣10分🧑🏻🌾。
第十五條 不得使用公用微波爐煮飯🧔🏽、加工生食或其它較長時間使用而影響其他同學。違者扣10-20分👾。導致電器損壞者須按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
第十六條 為保持公共區域整潔🕵🏽♀️,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學生不得在盥洗室、衛生間洗澡,違者扣50-100分。
第十七條 晾曬衣物請擰幹🙆🏼♂️,並確保懸掛安全🧇,如對他人造成不良影響者扣10-20分,造成嚴重後果者,須酌情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宿舍區內禁止飼養各種動物👬,違者扣100分,並責令帶回👨🏼。
第十九條 宿舍區內不準隨意隨處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必須經宿管辦批準🧉,違者扣50分👨👦。
第二十條 破壞綠化,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10分💆:
1、采摘花卉;
2、挖掘、攀折或刻劃樹木;
3🏌🏽♂️、踐踏花壇或草坪☕️;
4👮🏿♂️、在樹枝上吊掛🦌、晾曬物品。
第二十一條 禁止使用明火,禁止違章用電。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重大違規),扣200分🦣;
1、燃燒廢棄物🥊;
2、使用蠟燭🪟、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等👏🏿🚟;
3、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毯、電飯煲等電熱用具;
4、功率大於450W的電器;
5、從公用電路上私拉私接電線、私自聯網,嚴禁將交流電線拉上床👳🏼♀️,凡使用交流電的電器都不準在床上使用。
6⚉、其它可能影響公共及人身安全的用火用電行為。對違反規定造成一定後果者👦,按照學校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後果嚴重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處理,並由違紀學生承擔一切後果🍛。
第二十二條 寢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有毒物品(屬重大違規)🧪,一經發現立即沒收🤘,並扣200分♊️。釀成嚴重後果者🫵🏼,勒令退宿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追究責任。
第二十三條 在宿舍區內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進行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強製退宿:
1、打麻將等賭博行為;
2、酗酒滋事;
3📤、留宿異性;
4、留宿非寢室人員;
5、經商🤽🏿;
6、盜竊或搶劫公私財物✦,敲詐勒索錢財;
7、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攻擊侮辱他人☕️🕟,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損害他人人格🔤👨🏿🚒。
8、惡意破壞宿舍內的公共設施、消防設備者除勒令退宿外必須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依照國家法律追究責任。
9、傳播封建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10👸🏻⚪️、違章使用明火👕、違章用電🪴、私自存儲大功率電器(功率大於450W)。
11、從公用電路上私拉私接電線、違章使用接線板(不得多余1個)、私自聯網,將交流電線(插線板)拉上床⚡️。
12🧙🏼♀️、在宿舍樓內吸煙,寢室內發現煙頭、煙灰等🍀。
13🧚🏽♀️、違反國家法律或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其他行為。
14🔝、以上情況知情不報;造成嚴重後果者須酌情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章 加分篇
第二十四條 在最美寢室創建活動中獲得“最美寢室”榮譽稱號,寢室成員人均加20分💕;獲得年度“最美寢室提名”稱號,其寢室成員加10分🤦。
第二十五條 獲得由學校或學院組織舉辦的各類宿舍文化創建活動的獎項(如宿舍消防海報大賽等),一等獎(個人加10分📒;團隊成員各加7分)、二等獎(個人加7分;團隊成員各加5分)、三等獎(個人加5分;團隊成員各加3分)、優勝獎(個人加3分🤌🏻;團隊成員各加2分)🤷。
第二十六條 擔任宿舍管理工作的學生幹部,每學期加10分1️⃣;協助宿舍管理工作的學生🕎,每學期加8分🧑🏻🦯➡️;參加宿舍安全衛生檢查的學生🟡、參與宿舍垃圾分類工作的學生💌,每次加1分(每學期最高加10分)。
第二十七條 在宿舍安全衛生檢查期間👨👨👦,寢室內部公共衛生幹凈、床鋪桌面整潔👨🏿🎓、垃圾及時清理的寢室,寢室成員每人加1分🛞,當天值日生加2分。連續5次宿舍檢查加分寢室🩵,在最美寢室評比活動中優先推薦。
第二十八條 學生入住後,能積極服從學校宿舍調配工作的,寢室成員加3分(如個人加5分)。
第二十九條 積極向學校老師🔗、宿管人員舉辦宿舍內違規行為的,經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加3-10分🍟🪿。
第三十條 自主開展寢室內部或多寢室聯動的寢室文化活動(開展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寢室文化👩🏽🍼,活動評定可通過投稿的形式上報學生處宿管辦)🚘,其組織者加1-3分🤷🏼♂️,參與成員加1分(每學期最高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