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領用易耗品必須為本校職工💵,外聘職工一律不得領取。
二、個人領用易耗品必須因工作需要領取。
三、個人領用易耗品只得領取個人所需用品,不得為他人代領。
四🫔🏊♀️、個人領用易耗品數量原則上為1—2件♔🤵🏽♂️,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予以說明用途。
五、易耗品只提供用於在職職工辦公使用,不提供學生所使用的辦公用品🫕。
易耗品中為一般常用辦公用品,如備課紙、信柬、水筆等。
六🧙🏽♂️、各系高職教師領用的辦公用品🪦,應由系秘書提前填寫好易耗品領用情況表🥺🔋,統一領取,每月可領取一次🧏🏿🐬,如遇特別情況必須予以說明用途👨🏻🦱💁♂️。
七、如領取易耗品有特殊需求,可填寫申請領用專用易耗品領用單🧝🏼,並經領取人所在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向倉庫人員提出代購、領取𓀐。如在數量或款式上有要求的,請帶好樣品前來👱🏽。
八🦹♀️、屬於電腦配件的易耗品👿,如光盤🙎🏽,電源,內存,主板等🧑🏼✈️,必須填寫電腦配件領用單並由部門主管及保衛後勤主管簽字方可領用。
九、高職教師不能領取不屬於辦公用品的物品。如電池、郵票、封箱帶等。
訂書機、剪刀屬一次性領取,領用過的老師不得重復領用。如使用損壞可以舊換新🚵♂️。
十、計算器、優盤👨🏻🚀、移動硬盤🐝、錄音筆等不作易耗品領用,而屬於耐久品借用✊🏽❕。需辦理耐久品借用手續。如使用損壞可以舊換新。
十一、班主任領取教室衛生用品需憑日用品領用卡☮️,填寫好領用品的數量👑🧝🏿,並經系秘書簽字後方可領取🕵️。
十二🧑🏼、我院人事代理同樣適用以上條款⛹🏽♂️。
保衛後勤處
2012年9月